作者 | 张旭熙
单位 | 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
我们常说,欠钱的是“大爷”。
这回我们的一宗案件真碰到“大爷”了!
这位“大爷”是一个企业,自从最高院实行黑名单后,我们不怕个人欠钱,就担心企业账上显示没钱。
我们接到这个案件时,就发现这个“大爷”一直拖欠货款,又信誓旦旦地写了一个长期的还款计划书,之后支付了第一期就拖欠不给了。
等到我们起诉时,发现这个企业账上没钱了,只好查封生产设备。
而这家企业在诉讼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拖延审判时间。
终于等到执行了,找企业来开会。
负责人就向执行法官诉苦说:“生意难做,惨淡经营,生意回款艰难,收不到钱。”
坐在对面的我们默默地翻译:“要钱没有......”
这么多铺垫,他要干嘛?
答案揭晓,他抛出执行和解方案:“每半年还50万,这还是他们全力挤,各种挪,奋力完成的目标,不然真无力履行”。
言下之意:“他会努力,再努力,再做几年苦力,一定把账还上!”一时间,让在场的人觉得,这是一位很照顾债权人的、很好的合作伙伴。
但是,收回全款还得三年半。
加上以前他们拖欠款时间、诉讼时间,从卖给他货物到收回欠款得八年,他这是要我们再来一次抗日战争啊!
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一阵无语!
可是我们当前查封的全部资产也就是百儿八十万,被执行人真要是这种状态,除了接受和解方案,好像真是没什么好办法!
执行案件确实难办!我们开始也一筹莫展。
后来我们就开了专题会议,清晰了解我们的对手就是拖延时间,毫无诚信可言。
那我们就用法律死磕到底!
明查暗访两个星期,此处省略500字。
发现这家企业的账上虽然没有钱,流动现金却很充裕。
自以为小聪明,实际上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已经在涉嫌违法甚至刑事边缘上游荡了。
取得并保全充分证据后,我们跟法院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执行法官也知道了这家企业有恶意的逃债行为。
这样,相关司法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追究刑事犯罪的相关执行手段都可以派上用场了。
案件终于取得了进展。
办案累吧!
其实,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被执行的财产的真实状况上。
只要破解这个问题,一切就迎刃而解。
原本这个问题的破解需要我们执行人、代理律师及法官付出千辛万苦才能找到一些线索。
然而,这种局面,很快就会改变。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财产调查新规》)。
次日最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答新规相关细节,并于5月1日起实施。
《财产调查新规》力度强悍,威力巨大,被最高院誉为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的重要保障。
威力在哪?本文将和大家共享心得。
▼
一、《财产调查新规》设置了史上最全面、最严厉的报告财产令
(一) 什么财产都要报告
1. 钱
收入,要报。
现金,要报。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通通要报。
总之,不管是爬格子的稿费,还是藏起来的“小金库”等等,只要是钱,通通要报。
2.动产、不动产
土地、房子、车子、机器、产品、原料等等,通通要报!
3.财产性权利
债权,要报。
股权、投资权益,要报。
基金份额、信托收益权,要报!
知识产权也要报!如商界江湖传奇前传所大为称道的翻盘法宝:“宇宙金”配方等通通都要报!
有没有被掏空的感觉!
什么?还不够?
对!
4.“阿娇”住的“金房子”也要报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5.报告之前一年内,可能影响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也要报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出租、担保、大额支出、放弃债权等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6.报告之后,还要报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二)不报、虚报可能负刑事责任
这样的财产报告规则,让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变得赤裸裸。
老赖,还想另辟蹊径隐瞒财产吗?
《财产调查新规》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不报、虚报财产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或其法代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别闹!
利剑高悬,钱重要还是自由重要?好好掂量!
二、丰富的调查手段
(一)拉网式调查
查,查,查!
网查、现场查、向有关单位查、向有关个人查。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向被执行人、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协助办理。
(二)能搜、能撬、还可以拘
不给,搜!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不开,撬!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或者资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
不来,拘!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躲?警察、出入境也可协助!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上述人员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
(三)还可以审计、悬赏
如果钱都转走了,怎么办?
审计,吃到肚子里的也给我吐出来!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
这些还不怕?没关系。
悬赏,看看“老赖”是不是真的垒砌了钢铁躲债长城!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快!财产调查,法院承诺做出史上最迅速的反应
财产调查,这次最高院进行了电视拍卖式营销:不是一个月,不是半个月,不是十天!这次法院敞亮透了。
(一)只要七天!只要七天!只要七天!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财产调查新规》规定:对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
(二)甚至只要三天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对情况紧急的,执行法院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
(三)郑重承诺一定会及时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对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四)调查文书会飞啦!
《财产调查新规》规定:人民法院调查过程中作出的电子法律文书与纸质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email、微信等电子媒介也可以用于传递各种裁决、协助通知。
好快哦,不需要外出时间,法官点击鼠标文件即可发出。
好快哦,不用安排人力,不需法官带着书记员跑银行、跑证券公司,通通不要跑。
好快哦,《财产调查新规》规定:协助执行单位反馈的电子查询结果与纸质反馈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复连快递、纸都省了!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可以说,这次最高院的《财产调查新规》让法院升级到——《功夫》中的火云邪神级别!
厉害吧!
怎么用好《财产调查新规》这些利剑?有什么好的手段对付“老赖”?下回分解
公众号: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