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扶贫办2017年资产收益采购光伏发电设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市、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汤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受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扶贫办2017年资产收益采购光伏发电设备项目
2.2 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7】71号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概况:汤阴县2017年资产收益光伏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主要内容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预算
1 铜铟镓硒薄膜光伏发电设备 6 详见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人指定地点 360万
2 铜铟镓硒薄膜、多晶硅材质、薄膜电池 光伏发电设备 7 245万
3 15KW铜铟镓硒薄膜光伏发电设备 1 20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需为太阳能光伏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业务范围包含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销售及安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授权经销商协议(原件)及组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组件质保10年的质保书;
3.3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2017年 9 月 4 日至2017年 9 月 8 日);
3.4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3.5投标人需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的所有标段的所有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中标单位须与项目所在地各乡镇分别签订采购合同,请各潜在投标人结合项目交验期及单位自身实力情况合理投报各个标段。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4 日至2017年 9 月 8 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下午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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