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信托计划与投资基金是目前中国金融市场中两个最为类似的投资工具,由于集合信托计划目前存在金额和份数的限制和不能公开的宣传完全不同于投资基金大量公开和多渠道的发行后者获得了广泛的运用并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市场。
1委托人资金流动性风险大多数信托计划,委托人需持有信托份额直至计划结束,因此委托人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2信托利益不确定的风险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都是信托公司的业务,但它们在产品结构和投资者要求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多个委托人委托,将他们的资金集合起来,形成一个信托计划,进行投资和管理这种信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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