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小试牛刀 短期或难大面积推开】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答记者问时表示,企业债务率高是老问题了,还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一财网)
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答记者问时表示,企业债务率高是老问题了,还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同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回应不良债权转股的问题时亦表示,不良债权转股正在研究当中。按照《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不能够投资于非银行企业,不能直接持有一般企业的股票,因为银行的钱是老百姓和企业的钱。不良债权转股还在进行研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技术设计和各方面的准备才能够推开。
从高层表态来看,言下之意,债转股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有业内人士认为,宥于政策规定,债转股需要特批,一般情况下大规模推开的可能性比较小,不太可能成为化解不良贷款的主流方式。债转股更多是作为国家去产能、去杠杆的配套措施,本身对银行的影响不确定性较大。
债转股不会大范围推开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将出台允许中国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的文件规定的消息不胫而走,引发市场热议。如果银行债转股从传言走向现实,将突破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即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坊间传闻的债转股政策落地尚需时间检验,但特批试点案例已经先行。熔盛重工(01101.HK,现更名为华荣能源)近日发布债转股公告,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以抵消171亿元债务(其中,向中国银行发行27.5亿股股票以抵消27.5亿元债务)。此次债转股完成后,中国银行将变成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将高达14%。该议案尚待3月24日股东大会通过。
“债转股对于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降低了企业债务负担,也赢得了重组的时间。银行也拓展了处理表内不良资产的途径,延缓了资产质量恶化的压力。”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也对记者表示。
对于我国债转股的缘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瑞东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1999年已经开始使用债转股这种模式,这次由中国银行作为试点,是银行业开始开展债转股模式的小范围尝试。高瑞东分析,因为银行没有资格主动投资非金融企业的股权,此次尝试就相当于打开了银行持有非金融企业股权的口子。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此次债转股属于商业银行被动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对于银行来说,因为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风险权重为400%,而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加上对银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以及转股价格等因素的考虑,所以如果综合权衡债转股对银行的影响,难言是利或弊。银行也有“以时间换空间”,提高潜在不良贷款回收率的考量。
在高瑞东看来,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可以缓释企业的贷款偿还压力,可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迎合了国家去产能、去杠杆的大的政策背景。
招商证券金融研究员马鲲鹏对记者分析称,当前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如钢铁、造船等)最大的问题并非产能过剩,而是产能过于分散,导致一系列的恶性竞争和产能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商业银行一直都有强烈的诉求扮演产能整合者的角色。在部分行业通过债转股化解潜在“不良”,正是商业银行实现产能整合者角色的关键一步。
不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债转股难以大面积推开。杨驰表示,囿于商业银行法限制,债转股属于非常规的企业债务处理方式,需要特批,一般情况下大规模推开的可能性比较小,不太可能成为化解不良贷款的主流方式。
马鲲鹏也表示,商业银行只会在有整合潜质的行业选择行业龙头进行债转股,而不会将其无限制推广到所有“僵尸行业”和“僵尸企业”。拿住困难行业龙头企业股权推动行业整合,是能够最终解决产能过剩行业矛盾的有效途径。
“债转股更大的意义在于商业银行有可能利用这一手段,更加深入地介入企业的业务经营,甚至在部分过剩行业充当产能整合的领头者。”杨驰说。
那么,究竟哪类企业适用债转股呢?高瑞东表示,这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有关。一般而言,面临暂时遭遇流动性危机或陷入周期性低谷,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会被优先选择。倘若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问题,经营效率低下,生产工艺落后,那么让其遵循市场规律优胜劣汰可能更为合适。政府也已公布成立总额达100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用来解决钢铁和煤炭行业去产能可能引发的失业问题。
马鲲鹏表示,短期内债转股为银行带来了一个新的不良处置渠道,但由于其适用范围有限(有重组潜力行业的龙头企业),核销、打包转让AMC(资产管理公司)等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重要性不会因此下降。
银行慎用债转股对利润影响不大
债转股后,对银行资本金的影响如何?业内人士给出的也是见仁见智的答案。
在杨驰看来,银行持有企业股权的资本消耗偏高,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银行被动持有的股权,二年内风险权重就高达400%,两年后更是上升到1250%,因此商业银行会根据自身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审慎使用。
但马鲲鹏却并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债转股后,对银行资本金的额外消耗微乎其微。从贷款的风险权重100%提升至股权投资的400%。在“熔盛-中行”案例中,媒体报道的23.5亿债转股金额预计降低中行2015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预测1bp,影响可忽略不计。但考虑到通过债转股实现企业重组的业务并不会大范围铺开,其对银行业的资本金压力微乎其微。
高瑞东向记者解释称,如果银行持有的企业债权已经成为不良债权,银行首先需要负担150%的拨备,而且需要占用1250%的资本金,这其实是银行最不希望看到的。通过债转股,银行仅需要400%的资本金占用,又可以释放拨备覆盖率的压力,这将产生正的效应。但是,不良贷款不会按照账面价格而是按照市场价格转股,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势必将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债转股对银行利润的影响程度既有正面也有负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至于债转股对银行业利润的影响,高瑞东分析,这对不同银行的影响也不同,因为不同银行过剩产能行业贷款敞口各有不同。相对来说,大型商业银行在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规模较大。但要考虑银行业利润增速下降的大背景,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银行利差收入在减少,利润增长空间一直在收窄。小规模的债转股试点未必会对银行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对于高层表态降低企业杠杆率,高瑞东认为,关于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政府是很谨慎的,更多是希望产生更好的政策预期,通过多种政策手段和组合措施来推进企业降低杠杆率。目前我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是间接融资,通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债转股等政策,将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从而降低企业杠杆水平。
(责任编辑:DF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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