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101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于2015年11
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康得集团于2015年11月19日-23日期间通过东吴康得新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具体内容
1、增持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吴康得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15年11月11日,“东吴康得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主要投资于
康得新股票,实际募集规模为6亿份(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2、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康得集团承诺在未来12
个月内,将通过不限于二级市场、参与公司增发及其他方式完成不低于5亿元人
民币的公司股份增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5-069公告。
二、增持情况
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约2,285.4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9%),
增持均价26.21元/股,增持金额约59,895.35万元。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累计增持285.40万股,约
占0.20%,增持金额9,895.35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2,000万股,增持金
额50,000万元,约占1.39%。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价格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元 占比
元/股
协议转让 2015-11-16 20,000,000 500,000,000.00 25 1.39%
2015-11-19~
二级市场 2,854,046 98,953,474.03 34.67 0.20%
2015-11-23
合计 — 22,854,046 598,953,474.03 — 1.59%
三、增持人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0股,增持实施后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约2,285.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9%。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康得集团合计持有约26,871.06万股公司权益,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8.69%: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4,585.65万股,占比
17.10%;通过康得集团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约2,285.40万股,占比
1.59%。
四、增持行为的合法性
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
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五、承诺事宜
康得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