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人大)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7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省政府组织各级各部门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不断提高报告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实现对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四类国有资产报告全覆盖,在汇总分析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末(下同),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448.5亿元、负债总额14512.1亿元、净资产8936.4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9%。市县国有企业2404户,资产总额77924.2亿元、负债总额49426.7亿元、净资产28497.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3.4%。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1372.7亿元、负债总额63938.8亿元、净资产37434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3.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省级金融企业21户,资产总额9789.9亿元、负债总额7007.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下同)2668.5亿元。市县金融企业146户,资产总额10139.9亿元、负债总额9103.9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35.7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929.8亿元、负债总额1611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3204.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550亿元,负债总额384.7亿元、净资产2165.3亿元。市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514.2亿元,负债总额3239.4亿元、净资产9274.8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5064.2亿元,负债总额3624.1亿元,净资产11440.1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省国有土地面积为1524.2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574.8万亩、国有耕地63.8万亩、国有园地29.4万亩、国有林地490.4万亩、国有草地15.7万亩、国有湿地7.4万亩。已发现矿产资源137个矿种。年均降雨量1016.6毫米,年水资源总量912.4亿立方米(含地下水资源量246.5亿立方米)。
二、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全力优化资本布局,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稳步提升。推动组建习酒集团、建投集团、民航集团、能源集团,国有资本布局整体更优。推动大数据集团完成贵阳数交所投资重整,推动磷化集团加强与宁德时代合作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推动振华风光在科创板上市,新兴产业投资布局不断加大。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主业更加聚焦、结构持续优化。
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重要成果。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各项改革任务圆满收官。推动“两个一以贯之”有效落地,全省国有企业及所属重要子企业全面推进“党建入章”。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8个、省级创新平台达到94个。
优化监管方式,国资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出台《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补齐监管短板,规范企业融资、资产评估、采购等行为。稳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9%以上。
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国资国企担当充分彰显。2022年,累计为8449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1亿元。督促指导全省国有企业全力抓好稳就业相关工作,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3万人,同比增长141%。
提升党建质量,政治引领和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成果不断巩固深化。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全力抓好巡视、审计问题整改,拒腐防变堤坝持续筑牢。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逐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支撑。先后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特别是2022年制定出台了《贵州省财政厅监管金融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逐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强化出资人管理,努力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持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依法依规加强对金融企业章程制定变更、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的审核,依法行使“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深化完善金融企业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强化金融企业产权全流程监管,完成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及时掌握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强化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监管,开展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推动企业规范运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省属金融企业收入分配,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及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约束作用。
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积极引导国有金融资本服务重大战略。持续加大对贵州金控集团的支持,支持贵州金控集团做强做优做大,其下属子公司贵州资本、贵州资管、贵州担保先后获得AAA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围绕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
顺利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切实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组建贵州省信用增进有限公司,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担保增信支持。组建贵州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大力支持贵州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全力构建服务小微、“三农”融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重点资产管理。出台《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资源统筹、高效使用、规范处置,构建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印发《贵州省公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路建设与城镇化格局、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相衔接,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办法、办公用房清查盘点等制度,做实基础工作,强化全流程动态管理。
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明确各单位要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财政承受能力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强调调剂方式优先,不得出现同类资产闲置与租入并存的情形,对超标准配置资产、存量资产闲置的,不得编制同类资产配置预算。推动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将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纳入建设范围。制定印发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全口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库建设,构建资本性支出形成资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加大资产统筹力度。研究制定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优化在用、共享、调剂、实施公物仓管理、出租、处置等多种盘活方式,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注重存量资产功能挖潜和修旧利废,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共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夯实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物质基础。加强公路、水利、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制度的解读,组织落实有关资产确认和计量工作,逐步提高行业资产入账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全省“三区三线”,编制完成首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并报国务院审批,提出构建“一环两区、四山八水、一群三带、双向开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市、县级规划编制基本完成,乡镇规划编制有序推进。
持续推动自然资源绿色发展。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持续推进“贵州省招商用地地图”建设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开展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持续淘汰退出落后煤矿,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
更加有力保障自然资源及能源安全。优化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大工业产业矿产资源配置。制定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纲要(2022—2035年)及找矿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实施锂、磷、铝、锰等7个矿种共31个找矿项目。
不断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力度。制定13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措施和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完成符合条件的灌木林可恢复耕种土地专项调查、未利用地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调查。实施武陵山区“山水工程”。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突破。完成《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细化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重大改革成效明显。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国家试点,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开展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及梵净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市场配置方式。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贵州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广案例,贵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矿山“治秃”、重大水利枢纽工程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突出抓好国企改革,持续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实施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全面开展以效率为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机制。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要素投入,大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试点,深入实施国企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深化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央企入黔”,稳步扩大对外经贸合作,推动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建设。
(二)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继续加强金融企业基础管理,认真做好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及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以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为导向,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强化“制度+技术”管理手段,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使用等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节约财政支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
(四)围绕全力扩大有效需求,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严格落实省级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推进省以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用好“招商用地地图”,协同开展新一轮产业大招商,推动存量土地有效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组织实施锂、磷、铝、萤石等矿种找矿项目。全力推动森林质量、保护水平、产业效益提质增效,加大国家储备林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常态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推进武陵山区“山水工程”、苗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草原保护修复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来源:贵州人大网
编辑:甘玥
编校:吕跃
审核: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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