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被银监局罚款30万元
和讯网消息 8月16日,江苏银监局公布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7〕10号)。中国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申希国,该行存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过程中承担隐性回购义务,掩盖业务真实风险的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江苏银监局决定,对中国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
附公告截图:
中国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被银监局罚款30万元
和讯网消息 8月16日,江苏银监局公布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7〕10号)。中国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申希国,该行存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过程中承担隐性回购义务,掩盖业务真实风险的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江苏银监局决定,对中国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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