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7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重整被指定管理人暨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安排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天金融在8月2日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贵阳中院指定中天金融及相关子公司清算组担任10家子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贵阳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债权应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
认为对10家子公司享有债权的主体,可向10家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日视为到期,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债权,债权人亦可向管理人申报。购房者和职工无需申报债权,管理人将主动调查后对接购房者、职工确认。
中天金融预重整期间已参与过债权调查的债权,无需再行申报因预重整期间债权利息、罚息等计算至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债权人可补充申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期间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等债权。
来源: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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